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教师研修培训的若干意见
教师研修是加强教师相互交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推进我校全员教研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特制定以下研修意见。
一、研修的目的
1.切磋技艺、增进情感,在自我反思与相互交流中扎实有效地促进专业发展。
2.将专业理论与教学理论、教学技能综合运用于教学实践,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研修的组织
1.组织机构。学校教务处设立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设于教学研究科。各学院设教师专业发展分中心,共同负责、协调安排青年教师的研修与培训工作。
2.活动管理。研修班设班主任与班长各1名。班主任负责研修班级的管理与活动的落实工作,班长协助班主任协调各项研修活动的开展。同时,按专业设若干学习小组长,组织小组研修计划的制定及相应的学习交流,并协助班长做好学员的出勤考核和学员联络工作。
3.活动方式。研修培训采用导师制度,研究者在导师指导下依据个人与专业实际拟订研修计划,活动方式主要有理论培训、课堂观摩、案例研讨、读书报告、外出考察、自主学习等。学员要主动参与研修活动,积极参与研讨、交流,并积极撰写教学随笔、读书札记、听课日志、教学案例、教学论文及调研报告等。
4.研修人员。原则上由各学院选派19__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组成,每班30人左右。同时,鼓励学院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开班。
5.研修期限。研修班的研修期限为1年。三年之内,学校所有青年教师均需参加研修培训。
三、研修的考核
1.对学员的研修考核,根据学员在研修期间的出勤情况、学时总数和作业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每人不少于48学时。其中,每参加一次理论培训、教学竞赛、课堂观摩、案例研讨或外出考察等集体活动得2学时,每完成一篇教学随笔、教学案例、听课日志、读书札记、教学反思日记等计2学时,每完成一篇教学论文、调研报告或研修总结等计4学时,此外,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优秀者,可酌情减免学时。因故未能完成规定学时者,不得参加次年各类教学项目的申请。
2.考核学时合格者准予结业,成绩优秀者可评为优秀学员。
浙江师范大学首期青年教师研修班活动计划(讨论稿)
1.以上计划为大致的安排,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研修考核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除了集中学习,学员需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拟定研修规划,并撰写教学随笔、读书札记、听课日志、教学案例、教学论文及调研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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