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详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同时,探望权不得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探视,或者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在成年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愿意接受探视。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双方离婚后,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选择自己是否受探视。或者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而言,探视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是不能剥夺的权利。
二、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时间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时间,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由人民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协助。而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定。协定不成时,由人民进行判决。同时,行使探视权不得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三、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样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处理如下: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结语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详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同时,探望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不能剥夺的权利。在处理探望权时,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和身心健康,维护家庭和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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