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不可以对抗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0条、第101条,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若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因此,债权转让不可以对抗强制执行,而必须依法配合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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