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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该如何应对探视孩子的情况

来源:税程财经网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权利,具有基本的性质。

法律分析

一、不让探视孩子应该怎么办

1、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视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视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结语

离婚后,当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时,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离婚探视权的特征包括:离婚后父或母一方为权利主体,另一方为义务主体;探望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一种基本;探望权产生于离婚后,行使时需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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