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权利的,保安仅可以登记出入保安服务区域的车辆和物品,没有检查的权利。
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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