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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被判刑的人会被抓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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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拘后但机关尚未向人民提请批准逮捕的,由机关决定释放并执行,理由是【第八十四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拘后机关已经向人民提请批准逮捕的,由人民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但是人民不会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这一点没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仅仅只是说机关必须立刻放人,见于【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与之类似的表述条款还有【第九十条】。

三、刑拘以后并且已经被逮捕了的情况,是否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机关、人民、人民各自根据讯问结果后决定并执行,理由是【第九十二条】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还有【第九十四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再比如【第九十七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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