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不一定要本人出庭。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形主要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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