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量刑和犯罪行为。前者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人员,后者是国家工作人员,量刑上贪污罪更严重,行为上前者是侵占财物,后者是窃取、骗取或侵吞国有财物。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两罪最大的区别。犯罪主体的不同直接导致所犯罪名的不同。第二,两罪量刑不同,后罪较前罪的量刑严重,贪污罪最高刑可达死刑,而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第三,犯罪行为不同,前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后罪是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骗取或侵吞国有财物。
拓展延伸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法律界的争议与解析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是两个在刑法领域中常被提及的罪名,二者在定义和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侵占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而贪污罪则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在法律界,对于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界定和适用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占有目的,即职务侵占罪不要求占有目的,而贪污罪则要求有占有目的。然而,也有人认为这种区分并不严谨,因为在实践中很难准确判断行为者的真实意图。因此,在不同地区的法律解析中,对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界定和适用也可能存在差异。
结语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犯罪主体、量刑和犯罪行为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职务侵占罪主要涉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而贪污罪则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两罪的量刑也不同,贪污罪的刑罚更为严重。在犯罪行为上,前者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后者则是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骗取或侵吞国有财物。然而,在法律界对于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界定和适用上存在争议,因此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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