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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报销工伤后救护车费用?

来源:税程财经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的支付问题。根据规定,一、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法律分析

由谁出钱负责:一、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等等

拓展延伸

因病非因工负伤如何报销救护车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跨地区就医。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跨地区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或者医疗纠纷处理有关规定报销。

因此,因病非因工负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跨地区就医,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或者医疗纠纷处理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结语

这段话详细说明了不同情况下由谁出钱负责鉴定费用的问题。无论是因工负伤还是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费用支付方和申请方都有一定的规定。因此,在执行鉴定费用时,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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