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约定仲裁管辖一般是无效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使双方不约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仍可处理申请。双方可分别向两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约定仲裁管辖一般是无效的。该仲裁管辖并不需要约定,因为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约定管辖,也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管辖权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评估?
评估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包括是否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需要评估协议中的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并能够保护劳动双方的权益。还需考虑协议是否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并经过双方自愿的同意。同时,要考虑协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履行,并能够解决劳动争议的问题。最后,还需考虑相关法律对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规定,如是否需要经过特定机构的认可或登记。综上所述,评估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价。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即使劳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管辖,劳动者仍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劳动争议约定仲裁管辖一般是无效的。评估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考虑合法性、明确性、公平性、执行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因素。综上所述,对劳动争议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评估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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