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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3个月从哪些呢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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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3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起,如果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人被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少于一个月,拘役由机关执行。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能够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能够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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