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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的不是自己的孩子,丈夫能否请求离婚,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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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为了保护女性怀孕、生孩子、流产时的身体情况,法律特别规定了这些时间内男性不能提离婚。

但如果是女性出轨怀上的孩子,那么即使在女方怀孕、生孩子、流产期间,由于女方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不再保护女性这方面的权益。

所以说,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女方要求离婚,立案时候需要提供起诉状,并在起诉状中表明这种情况,不需要进一步提供出轨的证据。在开庭审理案件时法官会先就女方怀孕的事实进行确认,如果女方承认了属于自认,就坐实了对方出轨、婚外生子的情况。女方不承认,男方可以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女方拒绝配合就推定孩子不是男方的。这时,男方不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约束。

同时,如果男性婚内觉得孩子和自己不是很像,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可以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要求确定自己和孩子的亲属关系。

一、亲子鉴定的规定:

在男方已经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会倾向于认定男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推定男方和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总的来说,可以请求离婚,并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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