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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可以请求伤残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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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可以请求伤残赔偿金,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等。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部门为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提供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劳动合同、注册登记资料等。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可以请求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第三方一般也是需要赔偿的,只要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就需要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原因以及现场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疗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是可以按照工伤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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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可以请求伤残赔偿金。只要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就需要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原因和现场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以避免法律适用错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如果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然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工伤来认定和处理,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应基于实际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进行认定。如果对处理情况不清楚,可以咨询司法机关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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