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15日为全民教育日。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日的由来简介,希望大家喜欢!
全民教育日的由来
全民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识,维护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教育日。
什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任务进行了明确。
教育的重要性
所谓,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全国的常委会表决通过法,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任务,并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教育日。
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的屏障,在领域尤为如此。加强教育,不仅需要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要注重复杂环境下关涉的新动向,与时俱进,让意识深入人心。
新法颁布的本身就意味着,对教育要与时代同步,直面新形势下的新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大量非传统领域的问题被提出并获得重视。就议题而言,相比于传统的领土、政权、军事等三大领域安全,恐怖主义、核安全、环境安全等新的问题日益为各国所关注;就发生方式来说,“棱镜门”事件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出现,表明已呈现出由现实世界向虚拟网络空间扩展的趋势。网络空间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让网络主权由概念步入现实,同样需要引起重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说明最终落实到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上来。一方面,对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够增强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深化意识。另一方面,“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的维护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在布局上不能忽视个体的重要性。
尽管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主流,但无论于国家的管理者还是公民个体,在维护上都不能掉以轻心。国家的总体安全,既关系着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又与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密切相连。面对新的形势,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加强体系建设,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要求我们理念上跟上时代步伐,话语上适应现代交流需要,方式上熟练运用新的科学技术,以完善的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维护的需要。
关于,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的义务: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渉及危害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机关、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的行为,不得向危害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刑法》对危害罪主要有12种:背叛国家罪;国家罪;煽动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国家政权罪;煽动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公民发现以下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机关、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
公民作为国家人员组成部分,应当有着爱国主义情怀,时刻注重国家利益,因为国家利益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国民的个体利益和国民的公共利益,并最终服从于国民利益。只有每个人都视如自己安全,才能自觉抵制那些可能会危害到的潜在因素的侵蚀,从而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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