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蒙,孝宗淳熙四年(一一七七)为萍乡县丞(清同治《萍乡县志》卷八)。
2、宋蒙,女,博士,副研究员、副编审,文化部青联委员,文化部机关理论小组成员。
3、毕业于社会科学院哲学所,2004年至今供职于艺术研究院,研究方向为美学、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文化产业等,出版个人专著三本、发表论文十余篇,被转载数篇,参编、参著数本,参与文化部以及艺术研究院重大课题的撰写工作;2005年至2009年编辑《文艺研究》数百篇文章,其中几十篇被《新华文摘》、《复印资料》、《高校文摘》、《社科文摘》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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